體恤警消過勞超時工作 大法官要求修法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9/11/29 17:11 分享: 引起爭議的警察、消防及醫療等公務人員全年無休又超時工作的情況,大法官會議作成解釋,認為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並未就業務性質特殊機關實施輪班及輪休,設定合理上限及休息最低時數,有規範不足的違憲,3年內應檢討修正。此外,大法官會議也認為,公務人員保障法並沒有對於特殊機關所屬的公務人員,如外勤消防人員的服勤補償事項,未適當與補償之虞,影響其服公職權,也有規範不足的違憲,同樣必須修法訂定必要合理框架性規範。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