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式槍決貓霖幫主 2惡煞還年輕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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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霖幫」幫主江宗霖去年9月在住家前遭行刑式開槍轟頭身亡,行凶的29歲和26歲的林姓凶嫌不但連開3槍、槍槍瞄準要害,見江中彈還持槍托猛砸頭10餘下,桃園地院認為2人還年輕、自小父母離異,13日宣判,依殺人、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罪判2惡煞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29歲林嫌和26歲林嫌去年2月分赴大陸昆明與當地友人經營事業,卻和48歲「貓霖幫」幫主江宗霖發生財務糾紛、心生不滿,透過管道得知江適逢母喪,認有機可趁,去年8月30日晚間,由大陸昆明前往香港再搭機入境台灣,隔天一早先到江家住處勘查地形,並冒用身分入住龍潭區的摩鐵伺機行動。

江宗霖母親3日舉辦完告別式,林姓雙煞分穿雨衣和戴口罩,4日朝欲外出理髮的江男開槍,還以手槍握柄猛力重擊江頭部10餘次,導致江倒臥血泊中送醫不治,江的侄子也遭波及受皮肉傷,2嫌一度持槍在路邊隨機搶車,失敗後狂奔逃走,分別在桃園機場和屏東恆春落網。

2惡煞坦承犯行,但數度強調是江男邀約投資,收了錢卻失聯,他們是在「教訓」江男。

桃園地院法官斥2惡煞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近距離開3槍、槍槍擊中要害,如行刑式槍擊,江倒地後還持續以槍托攻擊頭部,視人命如草芥、目無法紀,也讓江死前產生極大恐懼,手法凶殘,案發前還勘查地形埋伏下手,顯見有預謀且計畫縝密,認為資金糾紛應該循法律途徑。

法官考量2人年紀輕都未滿30歲,沒有重大前科,與慣犯不同,且2人自小父母離異,擔任賭場服務生或開餐廳,沒有處以極刑的必要,長期矯正仍可重回社會,審結依共同犯殺人罪、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等罪,判處2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中時 蔡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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