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3月間,26歲男子程宇以拍攝宣傳照為由,誘騙外拍女模陳女到北市八德路4段1棟大樓內拍攝,先用手將人勒昏、性侵得逞,再將死者背包背帶勒斃棄屍,犯下當時震驚社會的「南港女模命案」,遭檢方起訴求處死刑,法院1審判處無期徒刑,檢方不服上訴,程宇今年4月在高院改口否認性侵、殺害陳女,並要求做精神鑑定,高院將在今天上午10時宣判2審結果。
程宇性侵、勒斃女模後,盜刷死者信用卡,還若無其事與梁姓女友搭乘高鐵到台中玩、入住五星級
酒店,但被飯店櫃檯人員發現並非本人使用,刻意阻撓刷卡,只好拿陳女的現金付了數千元。進入房間後,隨即以陳女的手機,發訊息給陳女的孿生胞姐,搪塞行蹤,但還是遭懷疑是胞妹閨密梁女假冒,程宇立刻將陳女的手機棄置於飯店「雜物間」,因胞姐不斷地打電話,鈴聲大作,被服務員發現而接起,胞姐告知服務員,此為失蹤人口之手機,飯店方面立刻報警,案情才曝光。
程宇落網後,企圖嫁禍梁女是幕後主謀,但檢警另查出,早在前1年12月間,另有1名白姓女子受害,因女方正值生理期,程宇改以要求打手槍,檢方因而認為,程宇謊話連篇,手段殘忍惡劣,且犯後態度差,完全無悔意,難認有教化可能,遂依殺人、強制性交、強盜等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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