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台北報導
台南2名員警去年遭逃犯林信吾割喉慘死,台南地院今天一審判林信吾死刑,對於警界和家屬盼速審速決,前司改會發言人、律師馬在勤說,「死刑三審定讞至少5年,美國也一樣。」
林信吾手段兇殘,拿彈簧刀狂砍猛刺2警55刀,馬在勤對於法院判決結果「不意外」,「殺1人法官可能判不下去,殺兩個,何況是員警,判死應該的」。馬在勤認為殺警察是挑戰公權力,「要讓下一個知道說警察不能動」。
對於台北夜店殺警案沒判死,還享有外役監,馬在勤說兩個案子不可以相提並論,「台北員警是休假去夜店喝酒沒穿警服,跟台南執勤員警不一樣」,「你沒穿警察制服,跟我說你是警察,我還總統勒。」
對於台南殺警一審宣判,花了1年3個月會不會太久?馬在勤表示,「法律不是以效率為標準」,法院要判死刑的案子,一定會做詳細的調查一再斟酌,辯方律師也會想到一些想不到的理由幫他求生,這個時候犯嫌在法官面前的「態度」很重要。
對於基層警界怒喊「殺人償命!」家屬們也拒絕林信吾道歉,認為就算司法是遲來的正義,也應該速審速結執行死刑,不然每次出庭對他們來說都是「凌遲」。馬在勤說雖然大家都希望快,但簽字下去就是一條人命,司法冗長在任何國家都一樣,「死刑三審定讞,5年差不多在合理的範圍之內」。
馬在勤認為,與其竟快槍斃林信吾,警察的檢討報告更重要,「把他抓去殺了,然後呢?不是人死了就告慰在天之靈好不好」,馬在勤痛批至今沒有看到警政署拿這個案例作宣導,檢討執法過程,或是哪邊可以再精進,如果警政署沒有記取教訓改變做法,難保以後就不會再有類似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