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58歲陳姓男子,去年8月將故障的手機送修,孫姓女店員檢視他的手機後,告知維修天數約至少要一周,陳男竟然發飆怒罵女店員三字經,還掌摑一巴掌,且恐嚇女店員要在1小時之內修好,不然就要給她好看。
起訴書指出,陳男去年8月1日晚間9時,拿著壞掉的手機前往仁武區一家通訊行要求維修,孫姓女店員檢視他的手機後,發現他的手機需送回原廠,維修天數約要7至14個工作天才能領回,陳男嫌太久,當場發飆怒罵「X你娘雞X」,並恫嚇孫女需在1小時內就把手機修好,如果當天晚間10點沒讓他拿到手機,就要打伊(台語)等話,最後還出手打了孫女一巴掌。
女店員被打後立即前往醫院驗傷,報警提告,橋頭地檢署認定陳男觸犯傷害、公然侮辱及恐嚇等罪,甚至還掌摑女店員臉頰,恐嚇法院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