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到半年老公就偷吃 「正宮挺7月肚捉姦告小三」法官竟判「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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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明秀/綜合報導

正宮告小三竟告不成? 去年,台中市一對夫妻結婚不到半年,正宮懷孕挺7個月肚抓姦,以親眼看小三進出丈夫的前租處及證據鑿鑿手機親密對話紀錄,怒向小三提告求償50萬元。但小三卻堅稱不知男方已婚,經過台中地院法官判決,以「男方否認的結婚的對話紀錄」,判薛妻敗訴,小三無須負侵害配偶權責任。

每年結婚後又外遇的案例層出不窮。( 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台中市一對夫妻去年4月6日結婚並育有1子,但結婚不到半年,薛太太發現老公三番兩次偷吃,同年7月15日、10月7日抓到小三潘女,也是老公的同事,從丈夫之前的租處走出來,而也在房間裡面的薛姓丈夫,竟因當場被抓包慌張之下,從2樓窗戶跳出逃走。

此外,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薛太太還發現老公和小三潘女你來我往的親密手機對話紀錄,如薛男:「那為什麼還主動親我呢」,潘女回:「喜歡你啊」,薛男也回:「有喜歡、有感覺」,潘女也秒回:「跟你一樣。我在等你先說阿。我不知道你在跟我耗三小。我怕你是玩咖,我放感情,我會收不回來。」不僅如此,兩人還私下出遊,彼此認定對方,讓簡直正宮氣炸,怒告潘女逾越一般男女交往關係,不法侵害她的配偶權,求償50萬元。

不過,潘女出庭辯稱「薛男對她隱結婚」甚至表示,薛男還傳過身份證的配偶欄給她,證明未婚。對於是否知情男方已婚,法官查閱兩人的對話紀錄,發現潘女去年6月25日問薛男是否結婚,但男方卻否認說:「沒有」,加上薛夫妻兩人也沒辦婚宴,因此,法官認為薛男刻意隱婚,潘女是在不知情下交往,所以無須負侵權賠償責任,駁回薛妻請求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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