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與0728豪雨肆虐南台灣,其中高雄山區、農地以及聯外道路都遭嚴重損毀。高雄市政府今(8)宣布攜手中央推出多項災害補助措施,全力協助災區居民加速復原,另外考量原住民區多日豪大雨,導致當地居民生活與生計產生嚴重影響,將加發每人500元生活慰助金。

高雄市政府宣布,這次災情重創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市府與中央共同推動生活慰助金、住宅補助、農業救助及專案補助等多元方案。生活慰助金方面,凡於114年7月27日設籍於上述三區的市民,將由各區公所造冊核發每人500元。

住宅補助則分為安遷救助、土石流救助及淹水救助三種,災民可擇一申請,其中安遷救助每人3萬元(每戶以5人為限),土石流救助每戶1.5萬元,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則為2.5萬元。淹水救助則依淹水深度及戶籍狀況核發,50公分以上每戶1.5萬元,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1萬元;未滿50公分則僅限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申請1萬元。

房屋受損及淹水補助僅限於災民實際居住的生活空間,安遷救助及屋損補助則需設籍於受災地址並有居住事實。針對傷亡及失蹤,市府亦提供明確救助規定。死亡及失蹤者每人可獲80萬元補助,重傷者則可申請25萬元。申請方式同樣透過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辦理。

農業損失部分,針對桃源、茂林、那瑪夏、六龜及甲仙地區農民,農產業全品項(稻米除外)及森林副產物竹筍(麻竹、桂竹,需符合森林法施行細則第三條林地生產之竹筍)皆可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申請救助。市府加碼針對農業灌溉引水管路受損修復,專案補助桃源、那瑪夏及茂林三區,補助材料費1/3,每戶最高補助2,000元。申請者須為因本次災害導致農業灌溉引水管路受損者,並檢附受損相關證明照片、農業用地土地權狀或使用同意書及發票或收據,向公所填寫申請書辦理。

此外,市府為因應部分不適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的族人農友,針對稻米除外的農產業全品項及林業森林副產物竹筍,加碼補助。種植面積達1公頃以上者補助1萬元,未滿1公頃則以1萬元為基數按比例核發。申請者需居住於本市原住民族地區並實際種植管理經濟作物,且未因同一事由及同一種植經濟作物土地領有其他救助。
高雄市農業局提醒,農民申報農業救助時,需備齊相關文件,並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申報,以免影響補助權益。社會局則強調,房屋受損及安遷救助需有實際居住事實,並鼓勵災民主動聯繫公所或社會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