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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職棒球員陳凱倫先前染指隊友妻,遭到法院判刑1年6個月,他已在上個月底前往地檢署報到,入監編號為「3754」,展開他的牢房生活。
陳凱倫。(圖/翻攝自臉書)
判決指出,陳凱倫2021年間在淡水員工餐廳與隊友共同飲酒,之後以續攤為由,將幾名隊友帶到員工餐廳小包廂內繼續喝酒,被害人因酒後身體不適,他藉機將對方扶到女廁所中;被害人察覺陳男有異,躲在廁所隔間內傳訊息、打電話給女性友人求救,但對方未接。
被害人沒辦法,打開隔間門表明要回房間休息,但陳男卻將被害人推回隔間,對她上下其手,口中還不斷說著「拜託一次就好!」被害人不斷哭求拒絕,最後才得離去。
被害人離去後隨即報警,檢警逮捕陳凱倫,檢方依照「強制性交未遂罪」嫌提起公訴,而在案情曝光之後,他隨即宣告引退,當時雖然不少球迷因此感到不捨,認為他處於當打之年,沒想到卻是因為侵犯隊友的醜聞曝光,不得不離開棒壇。
陳凱倫此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法官維持原本判決,認為1年6個月量刑妥適,於3月8日駁回其上訴,他已在4月30日前往士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接著和其他收容人一起搭車抵達台北監獄服刑,為期1年6個月的刑期,他的入監編號為「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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