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紙雕師蔣嘉凱犯下持裝飾刀刺死無辜超商店員的重案,一審被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被改判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認為此案「仍有案情待釐清」,近日將二審的判決撤銷,發回更審。
最高院近日將蔣嘉凱背叛的無期徒刑撤銷,發回更審。(圖/翻攝畫面)
回顧這起發生在2021年11月21日的駭人事件,當時新冠肺炎疫情仍嚴峻,蔣嘉凱進超商沒戴口罩,被蔡姓店員提醒,表示若他未帶口罩就無法幫結帳,蔣嘉凱竟懷恨在心,返家把口罩戴上後拿了一把彎刀,跟自己曾去身心科就診的藥品明細單後,又返回該間超商,跟蔡姓店員吵了起來。
蔣嘉凱接著蓄意要蔡男走出超商門口,接著就持刀猛刺對方7刀,全都對準胸部下手,其中3刀正中心臟,導致蔡男傷勢過重,大量出血搶救無效不治身亡,蔣也被警方逮捕、遭移送後起訴,全案進入司法程序。
最高院近日將蔣嘉凱背叛的無期徒刑撤銷發回更審,圖為蔣當時被逮捕畫面。(圖/翻攝畫面)
一審由桃園地院審理,蔣男被依涉犯殺人罪判死刑,但案子到了二審,高院法官認為「原審漏未審酌被告在犯案前,因多重藥物濫用,其行為控制力是否完全之部分,經囑託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進行鑑定結果,院方認為被告服用的多種藥物中,有部分藥物交互作用會使服用者產生暴力行為之反社會性格,而使其辨識控制行為的能力,比一般人明顯減低」、「被告先前並無服藥後產生暴力反應的經歷,主觀上無法預見服藥後的行為影響,因此適用刑法減輕其刑的規定,應予撤銷改判」
高院法官也表示,考量被告並非無矯治、再社會化的可能,但其手段、情節及所生之損害顯見惡性重大,量處無期徒刑,令其長期隔絕,以免危害他人,改判無期徒刑,不過案經上訴,判決再度峰迴路轉,最高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是否適用自首減刑仍有待釐清,且高院曾委由2單位做出的鑑定報告,如何適用,二審並未釐清」,將二審的無期徒刑判決撤銷,發回更審,蔣嘉凱一度逃死,目前又出現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