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黃牛票慘了!立院初審通過「程式搶票判3年徒刑」 免費票轉售罰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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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亞錦賽3日在台北大巨蛋登場,黃牛票問題再度引起關注,今(6)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草案,用以打擊黃牛。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根據新修訂的內容,民眾若將運動賽事或活動無票面金額的票券定價販售,主管機關可按照票券張數處以每張票券10至50倍罰鍰,若將全面或部分免費入場運動賽事或活動無票面金額的票券定價販售,則根據票券張數,處以1.8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今天通過的草案也包含利用程式搶票,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草案中也明定會保護檢舉人個資。為保障合理轉售票券的權益,草案還通過了一項附帶決議,明確規定轉售者支付合理手續費或郵寄費等費用的情況不在本修正草案的約束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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