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鄉工程弊案 洪大姐一審判12年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9/08/01 15:11 分享: 前琉球鄉長陳隆進任內涉及多起工程弊案,涉嫌向廠商收取回扣,屏東地院審酌後一審重判22年、褫奪公權5年。另檢調在追查弊案時,意外發現在廣大興案一舉成名的洪大姐洪慈綪,涉嫌透過丈夫黃志威擔任白手套收取工程回扣,一審夫妻雙雙遭重判12年、褫奪公權5年。 中時 林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