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個月未審重大案件 偷懶法官戰諭威罰2個月薪水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9/01/10 18:11 分享: 台中地院法官戰諭威擔任金門高分院法官期間,經常返台參加研習,他承審的貪汙、殺人等7大刑案有多次逾4個月沒有開庭,司法院職務法庭認定他損及司法尊嚴,但考量他深切表示悔意,判他罰俸2月。戰諭威於任職金門高分院期間,共有7案共11次逾4個月以上未進行審理,監察委員林雅鋒、陳小紅認為他無正當理由延滯案件,損及人民在司法上的受益權,影響當事人受公平審判的權利,於去年3月提出彈劾。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