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 高院更一審庭一次定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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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被訴洩密案,原一審無罪,卻遭高院逆轉改判刑4月,經上訴後遭最高法院撤銷駁回,高院今天下午2點半將首度召開更一審審理庭,特別的是,審理庭將只召開這一次進行言詞辯論,今天就要訂下次庭期進行宣判,創下司法紀錄。

本案因馬英九被控告的罪名,都是屬於本刑三年以下的罪名,屬於二審定讞案件,但因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依修正的刑事訴訟法,可例外給予被告有「1次」上訴最高法院的機會,此次發回高院更審後,不管馬被判有罪或無罪,都不能再上訴。

馬英九被訴在2013年8月31日將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他報告,關於立法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案的偵查報告,洩漏給行政院長江宜樺、 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9月4日再教唆黃將報告交付江宜樺,涉犯刑法洩密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

最高法院駁回的理由是,關說司法的人,若係總統、五院院長等,其所為對司法公正及公信力破壞甚鉅,非一般私人關說司法行為所能比擬,馬當時處置司法關說案,並非與公共利益無關,高院未論述說明司法關說案是否嚴重傷害司法公信力,是否與增進公共利益無涉,卻作出對馬英九不利的認定,有判決理由不備,因此撤銷判決、發回更審。

中時電子報 戴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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