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女友偷拍還諷「鳥小」 會計師氣炸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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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女子偷拍男友睡臉照,分手後傳給他人還評論「鳥小」遭告。(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caption] 情侶交往時互相拍照再正常不過,但是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拍照,還分享給他人,小心仍會吃上官司。 一名會計師提告指出,2017年與王姓前女友交往期間,兩人宿某商旅,王女在未徵得他同意的情況下,用手機拍下他的睡臉和上半身照片。據UDN報導,兩人分手後,王女將會計師的睡臉照傳給另名女子,還傳訊「他的鳥很小」、「喜歡摸我的奶」、「他喜歡用側面」、「社會敗類沒兩樣」等語,另名女子將照片搭配訊息文字散布於眾,要求王女賠償130萬元。 王女抗辯照片中男友的五官並不清晰,縱然侵害隱私權,影響也不大;至於文字訊息,是她和男友間的親身見聞,並非散布於眾。 法官審理認為,照片中的臉型輪廓、五官線條都足以辨識是會計師;且在旅館房內睡眠屬於私密活動,王女未經男友同意拍照再傳給他人,已經侵害隱私權,判王女應賠償1萬元給男友。 至於LINE所傳訊息,王女是一對一傳訊,沒有故意散布於眾或詆毀男友名譽,請求判賠不准。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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