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一名男子今天在臉書《翻轉大台南交通違規》po文,控訴警方「濫權執法」,稱18日騎友人機車行經永康區正強街遭員警攔查,警方指其機車車頭胎壓偵測器、煞車拉桿涉及違法改裝,依法開單,車主說明這是可變更項目改裝,質疑警察濫權,永康警分局澄清,強調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依法執行。
永康警分局今天中午出面回應還原這起事件並表示,車輛改裝是否已達違規程度,需要監理單位認定,但員警有權將改裝有違規之嫌車輛送交監理單位認定,過程遭網友在臉書社團PO文指控濫權,一旦確認員警無濫權之實,支持員警提告。
該則PO文內容稱,警員要求騎乘機車的友人靠邊停車,表明車頭上「胎壓偵測器」違法改裝,「擅自增減車身設備」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但車主稱朋友直接將車頭上的「胎壓偵測器」拔起,警察轉而指煞車拉桿違規。
這篇貼文引起許多網友討論,有網友質疑,合法改裝的拉桿,員警硬要開單,是「侵害人民權利」,控訴員警「濫權執法」。永康警分局表示,員警當下依機車車輛改裝事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攔查,因駕駛人不服,通知車主到場提出質疑,員警也有告知其可依程序進行申訴,全程依法執行,絕無濫權問題。
永康警分局表示,車輛涉及改裝等情形屬公路監理機關業管,後續將函詢主管機關查明,若確非屬改裝情事,會主動撤銷該舉發通知單,維護當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