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許姓男子2018年跑到前同事莊姓女子住處,偷走莊女及她母親的胸罩,塞在他的安全帽內逃走;高院斥責許男正值壯年,竟任意竊取他人財物,且犯後否認犯行,依竊盜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沒收未扣案的胸罩4件定讞。
判決指出,許男與莊女曾經是同事關係,他在2018年10月22日下午前往莊女住處外,趁四下無人在場之際,徒手竊取莊女的胸罩3件及莊的母親胸罩1件,得手後藏於他隨身攜帶的安全帽內後逃逸。
許男被逮後否認犯罪,辯稱在河邊看人釣魚經過莊女住處,但監視器的錄影畫面清楚拍下他行竊的過程,再加上當天沒有下雨,許男穿戴安全帽與雨衣,法官佐以相關事證,認定他行竊,依竊盜罪將他判刑。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