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義交大隊王姓大隊長,遭檢舉利用擔任去年績優人員公費補助國內旅遊評選機會,自肥參加該年度公費補助旅遊,涉嫌貪汙。王辯稱是自費參加,台北地檢署3日依罪嫌不足,將王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2019年度績優人員公費補助旅遊,分別於3月、9月舉辦,各有100人參加,補助金額共300萬,每場有100人參加,王男擔任該年度績優人員公費補助旅遊的評選委員。
但事後王參加9月台灣南部、離島金門地區3天2夜補助旅遊。王被檢舉明知其為評委,卻自肥參加補助旅遊,違反擔任評委不得參與食宿、交通、旅遊及免費活動等規定,涉嫌貪汙。
檢方調查時,王承認不是績優人員,辯稱是自費參與旅遊,由於承辦旅行社證稱王是自費,檢方今將王不起訴。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