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是惡狼!高中生遭國道2線2警官伸狼爪 情節重大記2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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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國道警官性侵15歲少年。(示意圖/pexels)

國道警察局國第九大隊一名2線2星警官被控性侵15歲少年,該名警官於9月初經由網路交友約一名15歲高中生見面,在公廁發生性關係,事後少年家長提告。該名警官到案後坦承雙方發生性行為,但否認性侵,警方還在其電腦中發現許多不雅照片,已將他移送法辦且羈押禁見,國道警察局也將該名警官免職。

警方調查,鄭姓警官(27歲)是國道警察局國第九大隊2線2星警務員,他於9月3日約一名在網路交友認識的15歲男高中生見面,2人在北市中正區一處公廁發生性關係,事後少年家長得知向警方報案性侵;中正一分局受理後調查,並前往鄭員家中搜索,在家中電腦發現多名男童裸照,還有互傳私密照對話紀錄,鄭員12日到案坦承與男童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性侵。

警方訊後依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將鄭員移送台北地檢署,因涉案情節重大遭台北地院於13日裁定羈押禁見。國道警察局今(15)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此事件深感遺憾與抱歉,鄭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已嚴重影響警譽,13日已召開考績委員會議決議,予以二大過免職,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絕不護短,依法嚴懲斷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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