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3天!10項交通違規「不開放檢舉」 PTT兩派吵翻天:歡迎來到大違停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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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月由總統府部分條文修正,表示從6月30日零點起,併排臨停、開車持手機或是公車站10公尺違規停車等,民眾將不能再檢舉。對此,網友戲謔「大違停時代來了。」

未來看到駕駛做清單上的10件事也無法檢舉。(示意圖/Pexels)

一名網友今(27)在PTT貼出清單表示,有10項交通違規事項,將從6月30日零時起,不開放民眾檢舉,以下為10項違規清單。

  1. 駕駛手持行動電話
  2. 點燃香菸駕駛
  3. 倒車未顯示倒車燈光、倒車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
  4. 大型車無人在後指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
  5. 橋梁、隧道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6. 交岔路口、公車站十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臨時停車
  7. 併排臨時停車
  8. 規定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9. 交岔路口、公站十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違規停車
  10. .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等或其他公共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對此,引來許多網友批評及戲謔!有人表示,「本來就應該這樣,我一直覺得不該開放檢舉,這些項目被限制檢舉也只是剛好」、「有問題打電話報警就好,檢舉魔人可以滾了」、「就直接打110叫警察就可以了」。

但也有另一派網友指出,「現在違停還有總統府背書」、「爽死!以後違停不用怕欸」、「可以一直到處停車了」、「大違停時代來了你們準備好了嗎」、「歡迎來到大違停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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