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2萬害人燒成焦屍!高雄男朝神壇丟鞭炮 釀1死3傷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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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債務鬧出人命!高雄林園區的一處私人神壇,在本月(8月)10日發生的嚴重火警,警方查出竟是一位吳姓男子為了討2萬元的債,竟丟鞭炮縱火,目前檢方已將他羈押禁見。

吳男被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圖/翻攝畫面)

據事發當天警消救援資料,這起發生在林園區王公路上某神壇的火警,當時出動55人23車趕往灌救,火勢從10點多獲報開始灑水線,直到深夜11點多撲滅,消防員在3樓高的建物頂樓房間,屋主47歲李女跟32歲的陳姓兒子、23歲的李姓姪子都被送醫,所幸3人沒有生命危險,但李女姪女的40歲李姓男友,卻不幸喪生在3樓房間,慘被燒成焦屍,

而據了解李女在此處租屋超過20年,平常除了她跟男友、兒子跟姪子,還有28歲的女兒跟女婿及2人所生的女兒,所幸當晚她女兒一家人剛好回丈夫的家,逃過一劫。

警方調查發現起火原因是人為,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後,發現李女的28歲陳姓女兒,曾經跟一位吳姓男子借2萬元旦還沒還,縱火的疑似就是吳男,後來調閱監視器也發現他在事發當晚開車到陳女跟母親李女的住處兼神壇,丟了鞭炮就跑,當下也迅速引發火勢,行兇的確定就是吳男無誤,警方也在昨天(11日)凌晨3點5分趕往屏東東港抓人。

吳男被逮後供稱「只是想丟鞭炮嚇嚇他們,沒想到會出人命」,但釀成死傷是事實,檢方昨晚訊後將他依涉犯《刑法》殺人、傷害、恐嚇、放火等罪,向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昨晚漏夜開的羈押庭中,吳男僅坦承有丟鞭炮,但否認因為債務糾紛報復等其他所有犯行,法官認定「被告涉犯罪嫌重大,且案發當時和被告前往現場的友人尚未到案,因被告涉犯放火、殺人等罪嫌係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勾串未到案的證人,以規避後續刑事追訴程序可能性甚高」、「且被告先前曾因債務糾紛至案發地點投擲鞭炮,足見也有反覆實施同一犯行的可能性」,法官因此認定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裁定從昨天開始羈押禁見2個月,全案仍可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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