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暗助「37名死刑犯死裡逃生」?柯志恩:對被害家屬是殘酷的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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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不過,大法官也訂出多個標準讓死刑更難定讞。對此,柯志恩怒批,大法官在玩文字遊戲,判決結果等同實質廢死,且依大法官解釋,37名死刑犯都可死裡逃生,這對被害家屬是殘酷的二度傷害。

柯志恩怒批,大法官在玩文字遊戲,判決結果等同實質廢死。(圖取自柯志恩臉書)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20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雖然幾位大法官是廢死擁戴者,在歷經諸多輿論的強烈抨擊,終於達成合憲的解釋,但他們卻大玩文字遊戲,為「實質廢死」留下轉圜餘地,這樣的釋憲結果實令人失望,為何台灣的司法公義這條路如此顛簸難行?

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20日宣判有條件合憲。(郭吉銓攝)
憲法法庭20日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圖/資料照)

柯志恩進一步指出,或許大法官們感受到社會對廢死的強烈反彈,不敢明目張膽與民意火車對撞,但仍將其個人廢死的理念隱藏在解釋文中,藉由限縮死刑範圍為「實質廢死」留下死裡逃生的巧門,顯然玩弄法律文字,企圖唬弄民眾,尤其解釋文讓37名死囚犯皆可再提起非常上訴,這使得只要檢察總長和司法部門利用非常上訴或技巧性拖延,就能讓死刑執行遙遙無期,37名死刑犯都可死裡逃生,這對被害家屬是殘酷的二度傷害,對渴望司法正義的人民更是種虛假的欺瞞。

而國民黨立委謝龍介昨天(21日)接受採訪時也表示,「此次聲請釋憲的37名死刑犯,若照大法官解釋的標準,幾乎沒有任何1人應該判死刑,所以如果把這37個人再重新提起再審、重審,那恐怕1個都不會死,而且再審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羈押最多不能超過5年,這些死囚都關押超過5年,恐將被立即釋放,那要放到哪裡?我建議就放到司法院,讓他們第一個去向這些大法官道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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