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若要省下大筆遺產稅,估計高中生的家屬每年都要贈與他房產連續18年不間斷!台中賴姓高中生離奇「墜樓」身亡案件震驚全國,而本是爺爺後來當回父親的賴姓老翁,陸續贈與給「兒子」賴姓高中生總價5億元的房產,如何省下贈與稅,會計師也用現行稅務規定來試算,也發現些端倪。
賴姓高中生離奇「墜樓」身亡的慘案成為全國關注焦點。(圖/家屬提供)
該位會計師以現行稅務規定為基礎立論,照目前政府的稅務規定內容,父母若要把房產、土地過戶給子女,若採「直接訂定贈與契約」方式,就得照該筆要過戶的房產的「評定標準價格」,以及土地的公告現值,來合併計算贈與財產的價值,如果超過當年度的免稅額,就得被課遺產稅。
會計師也表示,總價5億元的房產,換算課稅後現值會是市價的6到7成,價值變成3至3.5億元,若取整數,用3億元來試算高中生的親屬們(假定是由爺爺、奶奶、父親及母親4人陸續贈與給他),從出生到高中生念高三的今年,4位親人每年平均一共贈與3億除以18年=1千7百萬元,再除以4,每位親人平均每年贈與高中生425萬。
而以現行法令的贈與免稅額244萬元來算,若是照前述所說的金額每年固定贈與,4位親人每年只要繳百分之10的贈與稅,即(425萬減244萬)乘以百分之10=18萬,合計4人一年只要繳72萬的贈與稅,18年合計繳將近1千3百萬,就能完成贈與高中生5億元的房產這個艱鉅任務,但實際上高中生的家庭背景及親屬間的「情感糾葛」並無法達到會計師試算「父母爺奶」每年贈與的這種「理想省稅方式」,賴姓老翁這些年來真實的贈與省稅方式究竟為何,也相當耐人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