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刪除選罷法沒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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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明定預備或用以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另刪除沒收、追徵規定,回歸刑法沒收專章。

中時 趙雙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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