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友談判耍狠!揮斧頭砍瞎仇家 台中狠男判刑3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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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台南劉男於2020年11月30日,替友人處理性交易糾紛,造成對方右眼失明。一二審劉男被依傷害致重傷罪判刑3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劉男得知詹姓友人與丁男有性交易糾紛,相約台南車站旁的超商前談判,劉男開車彰化南下載詹男赴約,丁男欲將詹男帶走,劉男持空氣槍朝丁男開槍射擊,對方則用甩棍還擊。

劉男見狀後,從車上拿斧頭朝丁男劈砍,對方閃避不及,右眼及鼻部遭砍傷倒地不起,於是兩人分車逃逸。丁男則被路人見狀後,打電話送醫急救,經右眼內容物剜除手術、上下淚小管修復手術、眼窩重建及義眼球植入手術、鼻骨閉鎖性復位手術後,右眼完全失明。劉男遭捕後被依「傷害致重傷害」提起公訴。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劉男被判刑3年6月,劉男不服上訴,當時被警方脅迫才承認犯行,經調閱筆錄跟審判紀錄,發現當時並沒有砍到對方。台南高分院審理後,仍認定劉男有罪,維持原判,劉男仍不服判決再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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