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瓦斯行員工江姓男子昨(30)日吸食「喪屍菸彈」後,竟駕駛載滿瓦斯桶的貨車上路並失控肇事。儘管他屢次毒駕,法院仍裁定無保請回,彰化地檢署對此火速提出抗告,誓言嚴懲到底。

事件發生於30日上午10時20分,39歲的江男駕駛載運10桶大型瓦斯桶的小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時,突然恍惚失控,撞擊路旁停放的小客車,造成兩車毀損。民眾當場將人車攔下並報警,員林警方到場後察覺江男神情詭異。
警方對江男進行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警方並在其車上查獲「喪屍菸彈」及依托咪酯電子菸等物品。江男隨後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逮捕。

彰化地檢署複訊後認為,江男駕車運送瓦斯桶為業,近年卻反覆施用毒品,並有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及毒駕等前科紀錄。儘管有此等犯行,江男仍罔顧毒駕危害性,再度施用毒品後載運危險物品,毫無尊重他人生命財產之意識。檢方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惟遭彰化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

彰化地檢署於31日宣布將迅速提出抗告。據了解,彰化地檢署日前已與彰化警局聯手宣示嚴打毒駕,黃智勇檢察長率領全部主任檢察官組成小組,每日從警局將毒駕人犯解送至地檢署之初,即「逐案檢視」移送書、卷宗及前科紀錄。對於有反覆毒駕之虞的被告,一律聲請羈押;對於法院駁回聲押的裁定,若認為裁定理由不當者,亦一律提出抗告。

黃智勇表示,近日彰檢已聲押有再犯之虞的被告已超過10人。檢方強調,未來即使法院判決後,若認為量刑不符合比例原則及罪責不相當、判刑過輕,檢方也會提起上訴,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中天關心您|少一份毒品、多一份健康!珍惜生命請遠離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