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台北報導
狠心慫恿小男友殺人的黃郁玲,犯案前後同樣冷血,檢警後來查出她的犯案動機,是為了謀奪夫家的千萬財產,偵訊時還扯「是他先對我家暴」才找人動手。
潘郁玲的小男友黃乃文。(圖/翻攝畫面)
當時即便檢警幾乎百分百確定黃郁玲就是主謀,也有黃乃文的供詞,但捉姦要在床,辦案也是要有決定性證據,承辦此案員警當時請李建穎的父母配合,也來個冷血不動聲色,在黃郁玲跟兩老假意抱怨:「李××(即黃郁玲兒子的乾爹)跟我說,外面有人講我有涉案,我是冤枉的!」時,李父也沈住氣回以:「別聽別人造謠,我們相信妳。」幫腔力挺的說法,讓黃郁玲卸下心防。
潘郁玲敢穿會打扮,言辭也大膽,交友複雜。(圖/翻攝畫面)
不過黃郁玲唆使黃乃文犯案時,也很狡猾留下一手,當時還刻意讓朋友把自己的兒子帶出去玩,就是要預防自己一旦被警方懷疑時,可以宣稱「我當時去遊樂場找兒子」的不在場證明,而她被警方傳喚到案時,也的確在偵訊時這麼說,再被詢問案發時有沒有聽到家裡有打鬥聲,她則表示「我當時頭痛,在4樓休息沒聽到」。
警方對此也出招,仔細調出相關場所的監視器、及實際前往黃郁玲家,現場實驗在1樓敲椅子看4樓是否聽得到,結果監視器畫面顯示黃郁玲案發時根本沒出門,敲椅子的聲音在4樓也是聽的清清楚楚,將黃郁玲的這2個謊言完全戳破。
不過檢警最後偵訊完仍讓黃離開警局,原因不是認為她沒有涉嫌,而是要繼續試探,果不其然,在李建穎頭七後幾天,李父聽到黃郁玲竟神秘兮兮講電話,還提及請對方「幫忙買車票」,疑似要逃亡到外地,警方接獲李父的通報,緊急趕來拘提她並對其測謊,黃郁玲測謊沒通過,當場以嫌疑重大被收押,隨即也被檢察官向法院羈押禁見獲准。
而李父當時也告訴警方,他們夫妻倆之前曾為了黃郁玲買驗孕棒的發票被發現,但小倆口已經半年沒行房,黃郁玲最後竟然坦承跟別的男人有一腿,還嗆「要讓你帶更多綠帽!」而這句話也在警方眼下得到驗證,因為黃郁玲落網後,竟然有個年輕送瓦斯工跑來警局看東看西,還自稱是黃女好友,2人就大膽在警局裡眉來眼去,執行殺人任務的黃乃文,在李建穎頭七當天,竟大膽來靈堂跟黃郁玲一起守靈、飲酒作樂。
全案後經審理,判黃郁玲跟黃乃文無期徒刑定讞,法官的理由是「被告對夫不忠、心狠手辣,但考量被告對自己的兒子還念念不忘,並未泯滅人性。」2人逃過一死,但李父「我兒子被媳婦吃死死,最後連命都沒了!」的悲痛言語讓人鼻酸,在全案尚未定讞時逢媒體採訪他也必說:「你們一定要呼籲法官判她死刑!」最後兇嫌們保住一命,愛子卻從此消失在世上,不禁令人渭嘆台灣判死的法律機制,是否有再好好討論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