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建銘/綜合報導
高雄三民區今(9)日上午10時許發生一起通緝犯拒檢衝撞警車事件,明誠一路一輛自小客車因久停路旁遭警關切,竟試圖衝撞警車逃逸,警方壓制駕駛陳姓男子後,車上起出衝鋒槍、手槍、毒品,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妨害公務及3件通緝案移送偵辦。
陳嫌駕車試圖逃離時撞擊柱子遭逮。(圖/警方提供)
三民二分局鼎金派出所警員李瑭蔚、吳柔榛今天上午10時許接獲通報,三民區明誠一路220號前,有一輛白色自小客車久停路邊,警員抵達後發現車內一名車內坐著一名男子形跡可疑,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協助。
當員警拍窗關心盤查時,車內36歲陳姓駕駛拒檢倒車試圖衝撞警車,逃離時因撞擊路邊車輛及房屋樑柱而停下,逃逸過程中造成員警腳部擦挫傷,巡邏警車、1輛貨車、4輛機車及騎樓柱子毀損。
警方見車輛停下立即壓制陳嫌,當場於車內查獲衝鋒槍1支(含彈匣2個)、手槍1支(含彈匣1個)、90子彈40發、空彈殼13發、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包(毛重1.8公克及4公克)、第三級毒品FM2共3小包(毛重6公克)。
警方在車內起出大小槍枝及子彈數十發。(圖/警方提供)
經過警方調查,陳嫌擁多項通緝令,包含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妨害秩序通緝犯等,警方立即逮捕陳嫌並扣押罪證。
警方表示,全案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妨害公務及3件通緝案移送偵辦,並將持續溯源追查槍、毒來源,清查有無涉及其他不法案件。
警方補充,陳嫌危險駕車、蓄意撞傷執勤員警等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第61條第1項第3款;第2項,可吊銷駕照、並處9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警方聲明,迅速的偵破槍枝、毒品案,無非是替社會剷除一大毒瘤,將持續規劃威力掃蕩勤務,以有效杜絕各類案件發生,維護轄區治安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