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號北上226.8公里處,2022年前發生的一起聯結車翻覆事故,竟揭開涉及非法處理廢棄物的大案,聯結車當時載運的廢塑膠混合物散落在車道上,引發南投環保局的調查,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發現該批廢棄物由不法業者以假承租真棄置的方式,將未經處理的廢料運送至嘉義縣鹿草鄉進行非法棄置或掩埋,經過長期調查,共有33名涉案人被依法移送法辦,預估不法利益高達1億6400萬元,非法棄置廢棄物達1萬公噸。
依據起訴書內容,2022年6月9日凌晨3時52分,國道三號北上226.8公里處發生一起聯結車失控翻覆事故,該車上載運的廢塑膠混合物全數散落在車道上,南投環保局經查發現,這些廢料未持有合法處理許可,且涉嫌由線西鄉的一家回收再利用公司非法處理,這家公司假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名,實際上卻將廢棄物運送至其他縣市進行非法棄置。
案件經報告後,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迅速啟動調查,並報請彰化地檢偵辦,檢方隨即啟動「檢警環」平台,檢察官林裕斌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會同彰化縣環境保護局進行長期監控及蒐證,調查顯示,該公司與某營造公司以及國際公司負責人勾結,非法處理大量廢棄物以牟取高額處理費用。
調查指出,該公司僅為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的公司,理應僅可處理可再利用的廢塑膠(廢塑膠R-0201),並出售給塑膠工廠,實際上卻收取D類事業廢棄物進行處理,某營造公司於2021年間,承攬烏日區明傳產業園區公共設施工程,與蕭、陳等人勾結,未依法申報,將大量廢棄物(數量達1萬公噸)非法掩埋或回填至土地中,從中牟利1億6400萬元。
為防止被告脫產並追繳不法所得,檢察官已對所有涉案被告的財產進行全面清查,並向法院申請查扣價值4000萬元的動產及不動產,案件經偵查終結後,檢方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提起公訴,並向法院申請沒收不法所得1億6400萬元,全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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