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連署提議書涉嫌偽造文書案,北檢查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嫌指示下屬偽造提議書,今(16)日依偽造文書、《個資法》等罪嫌起訴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陳奎勳、「罷吳四騎士」賴苡任5人。

檢方表示,黃呂錦茹等5人均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 20 條第1項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均提起公訴。
另外,劉思吟、滿志綱等涉嫌聽命行事進行抄錄的黨工、志工共計18人,因坦承犯行,檢方予以緩起訴。至於領銜人李孝亮、張克晉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等9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被告黃呂錦茹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之最高領導者,統領該黨台北市所有分區之黨務,被告初文卿、姚富文在該黨部之地位則僅次於被告黃呂錦茹,其等既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辦理推動罷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之事務,本應恪遵法令為之,卻為遂行自身之政治考量、目的,不思以正當方式蒐集轄區選民之提議人名冊,反在短期內大量偽造名冊,以僥倖取巧之方式搶快申請罷免相關程序,且抄寫名冊所違法利用之資料,猶為自身政黨黨員及其他曾願表態支持罷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民眾之個人資料,不僅罔顧法令,亦辜負被害國民黨黨員及支持民眾之信賴,且3人犯後或否認犯行,或就案情重要事項避重就輕,犯後態度顯然非佳,對自身犯行亦無悔意,所為實嚴重戕害民主基礎,是請考量上情,予以3人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至於被告陳奎勳、賴苡任部分請考量其等於本案之參與程度,以及被告陳奎勳已坦承犯行等情,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