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台中林男開保時捷酒駕撞到22歲蔡姓孝子,導致其全身癱瘓,事後竟完全沒賠錢給對方,更開口索要修車費,而台中地院的審判也讓蔡姓家屬相當不滿。
林男酒駕撞攤孝子,法官卻認為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再用自首減刑輕判6月,以罰金代替坐牢。(圖/非當事人/資料畫面)
台中肇事林姓當時駕駛保時捷,並且處於酒後駕駛的狀態,把蔡姓孝子撞到全身癱瘓,據了解林男從事網路代購,事發當時駕駛的保時捷(新車價412萬元起),所住豪宅市價逾1700萬元,雖法院判賠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而林男疑似為躲判決而脫產,名下財產竟為0,讓蔡姓孝子及家屬沒有得到任何賠償金,蔡母更是為了照顧兒子的醫療費及生活支出,花掉數百萬元。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醫療費及生活費讓蔡母已然窮途末路,蔡媽媽說,自己曾付完醫藥費後,窮到口袋只剩買一碗泡麵的銅板,兒子不忍她負債,一度說「媽媽不要救我,讓我死」,她咬牙告訴兒子,「再怎麼辛苦,縱使窮到沒飯吃,媽媽也絕對不放棄」。而林姓肇事駕駛事後竟假冒警察,打二通電話詢問蔡姓孝子的傷勢,在得知全身癱瘓後,更是不曾探望、不曾道歉,甚至反控被害者撞他,要他賠償保時捷修車費。
林男犯後態度惡劣,檢方依酒駕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罕見在起訴書中聲明不適用自首減刑。
誰料台中地院竟出了大包, 檢方聲請通常程序判決,台中地方法院卻改為「簡易判決」,去年8月開庭後,9月就判決,「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認定,蔡男與柯女沒有肇事責任,林男為全責,法官卻推翻鑑定,逕自認定蔡男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林男一再狡辯且分文未賠,法官卻認為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再用自首減刑輕判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不用入獄坐牢,蔡母對此感到萬分心痛與荒唐。
對於林姓惡劣肇事者酒駕,導致一個家庭破碎負債、窮途末路,法院判決其不用被關,還只需罰18萬就了事,讓被害者家屬感到萬分無奈又心痛。
法院判決其不用被關,還只需賠18萬,讓被害者家屬感到萬分心痛。(圖/pexels)
事後檢方與林男都上訴後,台中地院才發覺該項判決有問題,撤銷這起烏龍判決,改由合議庭「通常程序」審理。合議庭的三位法官不接受林男否認酒後駕車的說法,也不認同他指摘蔡男的時速超過百公里的辯詞。他們認為蔡男不負責任、態度惡劣,林男應全責。合議庭指出林男不但推卸責任,還選擇繼續指摘蔡男,但最終考慮到林男自首的情況,予以減刑,改判十個月徒刑,應賠1940萬,可上訴。
如果判決確定,林男需要入獄,現階段雙方都已上訴台中高分院,靜待判決結果。據《三立新聞》報導,蔡母的律師朱清奇表示,林男態度惡劣,且名下毫無財產,完全沒有賠償誠意,請求改判最重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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