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發生員警猥褻案,蕭姓員警在受理案件時結識20歲妙齡女子,卻已交還證物為由進入女方住處,並對其強吻、伸鹹豬手,事後還給女方5000元,女方氣得向市議員江和樹投訴,三分局則已將蕭員調職,全案由督察室介入調查中。
據了解,蕭員2024年12月31日處理該女子與男友父母吵架案,男友母親在過程中自行跌倒,全案不涉及刑事案件,蕭員卻扣走現場的2把刀,並藉此結識該女子。
蕭員3日拎著食物和2把刀到女子住處,佯稱要歸還證物後進門,卻對女子上下其手,還強吻、摸大腿跟擁抱,被害人嚇得無法動彈,蕭員事後還給女方5000元,女方則氣得找江和樹投訴。
江和樹17日召開記者會,與被害人和被害人的父親一同揭露此事,並痛批蕭員知法犯法、利用職權誘騙被害人,且蕭員手法熟練,懷疑恐不止一人受害,要求台中市警局深入調查。
三分局表示,蕭員猥褻不當行為屬事實,現已將蕭員先行調離原單位,並研議記過以上處分,另所長對屬員督導不周,亦將核予申誡處分,本案後續將由婦幼警察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待完成被害人筆錄後即依法送辦。(文/CTWANT)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