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動用立院警察權 林志嘉:維持安全與警察權毫不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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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人事同意權之爭將一路燒向周五表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召開記者會,砲轟立院昨動用警察權替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開路,痛斥民主已死。對此,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說,警衛隊本於職責維持通道,與「警察權動用」毫不相干,混淆定義對警察不公平。

林志嘉指出,立法院警察權指的是在議場等會議空間內,警察為維護會場秩序、防止危害及保護立委安全所執行的警衛勤務。

林志嘉強調,但昨日上午於議場後門外發生的衝突,是警衛隊基於職責維護場外安全,並維持安全通道,與「警察權動用」毫不相干,混淆定義對警察同仁不公平。

林志嘉提到,過去立法院動用警察權將立委架離議場的紀錄,分別是劉闊才擔任院長時,在1988年12月6日、1989年7月4日動用過;而梁肅戎擔任院長時也在1990年5月29日、1990年11月6日、1990年12月18日、1991年4月12日動用過警察權,但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後即未再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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