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洪姓人妻經2名未成年子女口中證實「會…摔…就越來越大聲哈、哈、哈…啊」,確定丈夫搞外遇,氣的提告求償50萬元,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審理後,判決林姓人夫需賠償洪姓妻子35萬元。
人妻主張,丈夫屢搞外遇,提出離婚又被拒,丈夫便搬回板橋住處,但去年底開始卻與一名女子同居,且發生親吻與摔角(性關係)行為,經2名女子告知,認為丈夫侵害婚姻,氣的提告求償。
新北地院簡易庭法官調閱洪女與子女的對話錄音,洪女問:「他們會玩摔角?」、「那你們現在去爸爸哪邊是跟爸爸睡嗎?」。子女回:「會…摔…就越來越大聲哈、哈、哈…啊」、「不是,是我們兩個自己睡,我上次不是跟你說過了,他跟那個女朋友睡。」。
法官認定,陳男與女子的親密程度,已逾越一般單純男女間的正常社交範圍,因此判決林男須賠償妻子35萬元。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