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藝FUN券打賞街頭藝人 100元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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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頭藝人在路邊哼唱,聽見銅板落下的聲音點頭道謝,是一般民眾熟知的打賞模式。文化部為振興藝文消費推出電子券「藝FUN券」,除可在書店、電影院、博物館使用外,還能拿來支持街頭藝人。文化部長李永得昨(18)日透露,若民眾走在路上看見街頭藝人演出,非常欣賞街頭藝人的表演,就能利用QR code掃碼,用藝FUN券打賞藝人。

 固定於新北市百貨公司空地演奏小提琴的街頭藝人PC,已註冊為藝FUN券適用店家。他表示,不同於實體商家,街頭藝人可使用表演常駐地點作為登記地址。過去他曾使用其他數位支付系統供民眾掃描打賞,但卻會被支付系統扣除手續費,他期待藝FUN券能讓街頭藝人拿到民眾實支金額。

 曾赴北京、澳門等地演出的台中街頭藝人張博威認為,藝FUN券較為有利於街頭藝人接洽商演演出,讓邀約單位以藝FUN券支付部分酬勞。以自己曾擺放QR code供民眾掃描打賞的經驗來說,台灣民眾還是較習慣現金打賞。如打賞要歷經預先下載APP、打開手機、掃碼支付的動作,打賞意願會降低。

 據藝FUN券官網顯示,全台目前共計約有200位街頭藝人註冊為藝FUN券適用商家,高雄市街頭藝人註冊登記最為踴躍,其次則是台中市。有意登記的街頭藝人須利用藝FUN券官網輸入身分證字號,並附上各地方政府核發、有效的街頭藝人證明文件註冊,最快3天就能通過審核,成為藝FUN券適用商家。

 審核通過過後的街頭藝人會拿到收款QR code,只要將其列印出來放在小費箱旁,就能讓民眾掃描付費。需特別注意的是,面額共600元的藝FUN券使用是以100元為單位,且不找零,民眾掃描一次便是100元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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