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局為減少酒駕事件,選擇轄區易肇事時間、路段,及易發生酒後駕車違規肇事地點等相關周邊道路,採取全面攔檢方式實施路檢,藉此宣導勿酒後駕車,讓民眾平安歡度佳節。
苗栗縣警交通隊統計轄內108年發生酒後駕車肇事計126件、受傷147人,與107年酒後駕車肇事136件、受傷165人比較,發生減少10件、受傷減少18人,並運用大數據分析轄內近兩年酒駕熱點熱時,其中以苗栗市中正路、中山路及竹南鎮龍山路最多,時段多集中於20時至翌日凌晨2時,而16時至20時則次之。
自去年7月1日酒駕新法上路後,罰鍰採汽、機車分流。機車酒駕仍維持原本新台幣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但汽車酒駕罰鍰則提高為3萬元至12萬元,若5年內第2次酒駕再犯者,則處最高額度為9萬元及12萬元,並採累進處罰,按前次加罰9萬元。酒駕拒測罰鍰也提高至18萬元,且5年內第2次違反,同樣採累進處罰,逐次加罰18萬元。
警察局局長翁群能表示,隨著農曆春節腳步接近,為維護地方轄區治安,並配合109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警方將全面性針對轄區易發生酒駕的時段及路段加強取締,以遏止酒後駕車歪風,遵行醉不上道的守法觀念,並配合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全力維護交通秩序,以確保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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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謝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