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虎尾鎮昨(26日)晚間發生酒駕男撞上騎腳踏車的少年,竟將對方連人帶車拖行2百公尺致死,事後竟拔車牌丟掉滅證,還謊報車失竊的可惡犯行,所幸人被抓到了。

據警方調查,全案發生於昨天晚上9點50分左右,嫌犯經查是家住土庫的43歲陳姓男子,死者是17歲的陳姓少年,當時陳男酒駕開車,跟正騎著腳踏車沿著文科路由西往東行駛,行經芒果大道路口準備左轉的陳姓少年發生碰撞。

陳姓少年先後撞擊轎車的前、後擋風玻璃,但陳男不僅沒停下車查看,也不管對方的死活,竟然將陳姓少年連人帶車持續拖行2百公尺,開到附近的民宅才把車停下,接著也完全沒有要幫對方叫救護車,直接將卡在擋風玻璃上的陳姓少年拉下車丟包在路邊,逃了2百公尺後再將自己的前、後車牌通通拆下隨意丟在附近空地,然後叫家人接他回家,把血衣換掉、洗澡後,接著跑去跟警方謊報車失竊。

陳姓少年最終因頭部重創,送虎尾若瑟醫院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而法網恢恢,搞了一連串誇張舉動只是想製造不在場證明的陳男,似乎喝多了把警方當塑膠,虎尾分局調閱監視器追查後,在案發後2小時左右就逮到他,當場檢測出酒精濃度是每公升0.1毫克,依涉犯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嫌逮捕他,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而警方再一查他的駕照竟已被吊銷,而法律上是否認定為過失致死還是蓄意殺人,警方這部分仍在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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