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審查毒駕相關修法草案,由於朝野立委對量刑意見分歧,召委、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宣布將相關條文保留,送交朝野協商。

為遏止毒駕危害,行政院提出《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根據行政院版本,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將全面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並不分車輛所有權,一律沒入涉案車輛。若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刑責方面,毒駕致死者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且致人死亡者,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質詢時指出,毒駕不是單純交通事故,而是持續威脅全民生命安全的公共危機。他詢問今年1月至6月全國毒駕件數。法務部次長黃謀信回復,從立法院修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後至今,這2個月內全國毒駕達4272件,其中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就有981件。
林沛祥進一步指出,若依行政院版本,第一次毒駕致死最重沒有死刑,10年內再犯致死最高也只是無期徒刑,人民恐難以接受。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藍委楊瓊瓔都主張,對於情節重大、毒駕致人死亡者,最重應處死刑。目前立法院已有十餘個修法版本,主張進一步提高毒駕刑責,包括取消緩刑、加重法定刑度等。

面對立委質詢,黃謀信表示,毒駕與酒駕在犯罪情節及法律評價上仍有差異,因此行政院採取不同刑度設計,以避免刑罰失衡。他也強調,若毒駕行為符合《刑法》殺人罪的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要件,檢方仍可依殺人罪偵辦,而非僅以公共危險罪論處。
對於立委質疑累犯毒駕致死仍未納入死刑選項,黃謀信回應,吸毒行為本身已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駕則另涉公共危險罪,依法採數罪併罰;若個案具備殺人故意,仍可依殺人罪追究刑責。

翁曉玲表示,這次立委提案中對於量刑的意見不太一致,建議將條文保留,送交朝野協商。她並宣布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完竣,院會討論前需交付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