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翁闖高速被撞死!6子女怒告公路單位求償62萬 敗訴原因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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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江蘇一名82歲老人違規闖入高速公路後,遭重型半掛式聯結車撞擊當場死亡。老人6名子女事後認為公路管理單位未善盡安全管理責任,提告求償13萬餘元人民幣(約62萬元新台幣),但法院審理後認定公路公司並無侵權過錯,最終判決駁回全部訴訟請求。

江蘇一名82歲老人違規闖入高速公路後被撞死。(示意圖/AI生成)
江蘇一名82歲老人違規闖入高速公路後被撞死。(示意圖/AI生成)

高速設有護欄 法院:家屬未盡照看義務

據《法治日報》報導,2024年2月,唐姓男子駕駛重型半掛式聯結車行經瀋海高速公路江蘇灌雲路段時,車輛在第三車道與突然進入高速公路的李姓老人發生碰撞,李男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後,交管部門認定,李男須負事故主要責任,唐男則負次要責任。事故處理期間,李男6名子女以法定賠償權利人身分,已從承保車輛的保險公司獲得相關事故損失賠償。

不過,6名子女認為,事發路段的公路管理單位未盡到道路安全管理義務,因此向江蘇省灌雲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公路管理公司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3萬餘元人民幣。

法院判公路管理單位免賠。(示意圖/央視)
法院判公路管理單位免賠。(示意圖/央視)

法院調查發現,事發高速公路全線已設置隔離護欄及防護網,形成雙重實體隔離;道路沿線也依照規範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從「物理阻隔」與「風險警示」兩方面落實安全防護措施。

法院進一步指出,李男當時已82歲,且患有精神障礙。6名子女身為近親屬,未妥善照看、勸阻及管束,導致李男違規進入高速公路行車區域,被認定是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

法官表示,高速公路屬於高度危險活動區域,管理單位應採取充分安全措施並盡到警示義務,避免一般情況下行人誤闖,但法律並非要求護欄、防護網等設施必須具備「絕對無法突破」的防禦能力。因此認定公路管理單位已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不存在侵權過錯,無須為行人自身違法進入高速公路所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最終判決駁回6名子女全部訴訟請求。

判決宣告後,雙方均未提出上訴,目前判決已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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