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台北報導
媒體人彭文正提告總統蔡英文「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台北地院更一審由一審時未經開庭、在蔡英文當選連任後4天直接判敗訴的法官2度承審,彭文正求改分「矚訴字」案由3位法官承審仍遭駁回,法院內部簽呈卻自打臉。
論文門11月29日、30日將開庭(圖/中天新聞)
蔡英文論文門本訴拖延近3年,一審、更一審2次皆由台北地院法官張詠惠單獨承審,彭文正律師團李震華、張靜質疑,張詠惠是一審判決法官,又是彭文正求償200萬元被告,更一審分案給她,她應自請迴避,但彭文正律師團提出2件法官迴避聲請,一件日前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彭文正律師團將再提起憲法訴訟,另一件經地院、高院駁回,抗告最高法院審理中。
彭文正律師團10月底再出招,聲請重新分案,主張論文門是社會矚目案件,應分為「矚訴字」案,依法由3位法官承審,而不是僅由張詠惠1人承審。
彭文正律師團在聲請狀中強調,論文門案攸關國家元首是否誠信、是否守法不干涉行政中立,攸關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憲法》基本權利,受數百萬國人持續關心,網路上搜尋「論文門」或「論文門開箱」等關鍵字,相關媒體報導影片近3年內已累計逾5000萬人次點閱率,論文門開庭每次也往往有超過200位民眾到場旁聽,客觀上顯然屬於社會矚目案件。
台北地院民事庭11月初卻火速回函彭文正律師團稱,不認定論文門為社會矚目案件,不准改分「矚字案」。函文寫稱:「本件前於收案時,分案經本院以不符合相關規定,未經認定為重大矚目案件,是本件既經分案,當事人聲請簽准重新分案為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於法無據,礙難辦理。」
矛盾的是,台北地院選定11月26日地方大選結束後的下週二、三(11/29、11/30)密集審理論文門案,彭文正律師團近日收到開庭通知單,前往閱卷,卻發現法官為準備開庭提交內部簽呈,寫明「特殊重大矚目案件開庭時間通知單」,以「特殊重大矚目案件」為由請派委外轉譯、增加維持秩序法警人力、借用延伸法庭,經庭長、院長簽章核可。
左圖北院不准論文門分矚目案;右圖內部簽呈載明論文門是矚目案(圖/當事人提供)
彭文正律師團質疑,北院內部分明認為論文門是社會矚目案件,法官、庭長、院長蓋章背書,為何分案不肯分為「矚訴字」案由3位法官承審?甚至台北地檢署檢察長任內起訴彭文正對蔡英文妨害名譽罪的現任檢察總長邢泰釗,他今年4月赴立院接受審查時,說明為何指定分案給黑金組檢察官黃偉偵辦,理由也是論文門是重大社會矚目案件,令律師團質疑北院不准論文門分案「矚訴字」實是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