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本周修法 製造販賣改造槍比照制式槍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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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上周在行政院會呼籲關注玩具槍改造問題,蘇揆當場應允,本周四將修「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說,目前方向是修法後製造或販賣改造手槍將從5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高到7年以上,比照制式槍枝刑度。

鄧家基在院會表示,玩具槍改造成具殺傷力非法槍枝的情形氾濫,建議因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之前,由行政院研擬頒布暫時性命令,以即時強制方式,限制業者販售容易被改造、形成具殺傷力的操作槍。

蘇揆當場表示,製造「模擬槍」與「操作槍」規避法律規定,但卻極易改造為具殺傷力槍枝。另外,製造或販賣制式槍的刑責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製造或販賣改造手槍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刑度不一,若犯法者知道持制式槍與改造槍的刑度差異,即易鑽法律漏洞。

出席院會的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之1主要修法要點:第一,為源頭管理,即修正「模擬槍」定義,將「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範圍並納管。其次為加強罰則,將販售、製造罰鍰從50萬元提升到150萬元,另對製造、運輸、買賣或交易,由過去的「報備制」改為「許可制」。

除了罰鍰提高外,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也說,目前修法方向,是將製造或販賣改造手槍將從5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高到7年,比照制式槍枝刑度。

中時 張理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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