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全縣約有137萬輛自用汽機車,七月開徵的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期限只剩明天最後一天!但全縣仍有逾30萬車主尚未繳費,比例高達2成9。彰化監理站呼籲車主,多多利用手機APP或至四大超商列印繳款單繳納,以免逾期受罰,逾期欠繳最高將可處3000元罰鍰。
根據監理站統計,截至今天中午12時止,彰化縣仍有34萬輛自用汽機車車主尚未完成燃料費繳納;彰化監理站長王顯文提醒,若車主未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或遺失繳款單,可利用四大超商的多媒體設備,輸入車主身分證號與車號,即時查詢、補單列印後於超商內櫃檯繳款,免收手續費。
另外,車主也可使用「監理服務網」或以智慧型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e-Bill全國繳費網APP」等進行線上繳納,一樣免負擔手續費,環保、節能又便捷,歡迎民眾多加利用;但若以信用卡繳費者,手續費需自行向各發卡行庫洽詢。
監理站提醒,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處300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呼籲民眾,若未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無法收到繳納通知書者,可至監理機關申請辦理「公路監理業務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申請書」、「汽車燃料使用費電子繳款單」或申請「委託轉帳代繳汽車燃料使用費」;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全台各監理機關臨櫃等方式申請。
中時 謝瓊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