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告第95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警方今天指出,毒駕累犯者有15名、酒駕及拒測累犯者有15名,共計30名,已於網路發布相關名單,以提升嚇阻效果。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統計今年1至9月共取締酒(毒)駕8220件,其中酒(毒)駕累犯計443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者,除公布姓名、照片等個資外,將面臨高額罰鍰且無上限,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
根據裁決所已公告第95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毒駕累犯者有15名,酒駕及拒測累犯者有15名,合計30名。

交通警察大隊說,配合裁決所於網站公告累犯名單,希望透過資訊公開與社會監督,提升嚇阻效果。
交通警察大隊提到,未來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施行後,針對毒駕者,初犯即處汽車新台幣15萬元、機車12萬元、拒測27萬元罰鍰,累犯並每次再加罰9萬元、拒測累犯並再加罰18萬元且無上限,車輛並均沒入、駕駛執照並吊銷。
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毒駕零寬貸」的執法立場,交通警察大隊呼籲,民眾酒後或施用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規劃各項取締專案及路檢勤務,展現打擊酒(毒)駕決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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