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金防部烈嶼守備大隊二膽守備隊志願役上兵陳嘉壎本月9日失聯,日前被證實人在大陸,金門地檢署17日發布通緝;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今在立院被立委問及該上兵定義逃兵還是投共,柏強調,該名上兵就是逃兵,且在戰時敵前逃亡就是死刑。
圖說: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圖/中天新聞)
柏鴻輝今(27)日赴立院針對「兵役法第44條條文修正草案」報告並備詢,綠委林靜儀詢問金門上兵後續處理問題,要定義陳嘉壎為逃兵還是投共,柏鴻輝回應,該名上兵確定是「逃兵」,已向各部隊宣導教育,軍中並不允許此種情況。
對於林靜儀不滿國防部沒有態度出來,柏鴻輝強調,在敵前逃亡就是死刑,在發布通緝後,所有法律的依據,包含擅離職守或是敵前逃亡,刑責和罰責都是非常明確的,依照不同程度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是死刑,都已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