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1994年台北市發生一起兇殘的殺人肢解棄屍案,兇手是一名常上舞廳的客人方金義,她殺了當時知名的「新加坡舞廳」一名舞小姐張惠慈,並將她肢解成7塊,分別丟棄在台北市跟桃園蘆竹,而讓兇嫌伏法的,竟然是車內置物箱中找到的1張當票。
1994年4月15日早上,被清潔隊員在馬場町紀念公園發現的屍塊。(圖/翻攝畫面)
最先發現張惠慈「部分」大體的,是一名清潔隊員,他在同年4月15日早上,前往北市萬華區的「馬場町河濱公園」執行打掃工作,突然發現人行道上有一個體積頗大的垃圾袋,他當下上前要將之搬到垃圾車內,但這袋子相當重,他一時竟扛不起來,好奇心之下打開一看當場腿軟跌坐在地,原因是拆開後裡頭竟然裝著一雙人的手臂。
萬華警方獲報後趕來,封鎖現場並且開始鑑識,依據手臂的長度跟手指上的指甲油初步研判,亡者是女性,身高約150多公分,右小指有關節彎曲的舊傷,但當下就只有手臂沒有身體的其他部分,無法再進一步辨識「她」的身分,所幸還有指紋能採集,鑑識人員迅速採集完畢,警方也開始清查轄區內的失蹤人口。
而手臂被找到,相隔不過1天,在桃園蘆竹竟有工人在工地發現一具女性軀幹,同樣被裝在垃圾袋裡棄置,桃園警方趕抵現場,從垃圾袋種類以及袋口綑綁的繩索,跟軀幹的身型,研判跟前1天於萬華被發現的女性手臂應屬同1人,在這2起屍塊案登上媒體版面後,更有1名女子聯絡警方,表示自己在「新加坡舞廳」當舞小姐的乾女兒,好幾天都聯絡不到人,也沒有去上班,而這名女子提供「乾女兒右小指尾端因為受傷,關節彎曲」的特徵,正巧就跟女屍手臂的特徵相符。
警方根據這名女子的證詞,以及先前採集的指紋、DNA比對,亡者的身分終於浮現,就是在「新加坡舞廳」上班的舞女張惠慈,追查之下發現她還有1個女兒,母女住在新北市五股區,但她雖然在舞廳上班,卻沒跟客人出場過,只有下午上班,交往算是單純。
警方也找到固定載張惠慈上下班的鄭姓男子,他表示張女失蹤當天也是他載去上班的,警方一度將鄭男列為第一嫌疑人,但鄭男的證詞讓他當下洗脫不少嫌疑,因為他表示,張惠慈下班時上了車,表示要去飯店跟珠寶商談生意,他照辦將之載到該飯店,張慧慈下車後就上了一輛黑色轎車,而這也是鄭男最後一次看到張惠慈。
有時犯罪者並非都計畫如此周詳,兇手後來證實就是這輛黑色轎車的租賃者方金義,但他為何會伏法,則是因為一開始被警方以車追人找到,當場逮到警局時,他一度裝傻否認,表示這輛車的確是他租的,但後來就轉租給朋友,他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他也沒有開這輛車去接張姓女子,但員警一番搜查,在車內置物箱找到一張當鋪開出的「當票」,找到該當鋪確認是當了什麼,得到是一只勞力士「女用」鑲鑽金錶,當鋪業者也確認來典當的人就是方金義,當時他得款9萬。
警方也「以錶追人」,張惠慈的親友一見到金錶,馬上確認就是她所有,但方金義似乎仍覺得警方沒有決定性的證據,依舊不認罪,直到警方依據方口供中「金錶是某位友人轉交給我,車子轉租給另名友人」,找來這2人對質,全都表示自己沒有拿金錶給他,也沒有跟方金義轉租該輛黑色車,更提出有力的不在場證明,方金義見賴不掉了,只能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