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捲入北捷優先席爭議的「Fumi阿姨」,其踹人行為遭法院裁定構成互毆,近日新北地院撤銷警方處分,將罰鍰從6000元減至4000元確定。

事件發生於2025年9月29日下午4時許,Fumi阿姨搭乘捷運行經信義安和站時,曾姓婦人上車後要求其讓出優先席,雙方因此爆發口角。過程中,曾女多次以提袋敲打、撞擊Fumi阿姨膝部,雙方在車廂內拉扯衝突,Fumi阿姨先以左腳擋開對方提袋,隨後再以右腳將曾女踹開,畫面被乘客拍下後在網路瘋傳。
警方事後認定Fumi阿姨的行為屬於鬥毆,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裁處罰鍰6000元,不過Fumi阿姨不服提起聲明異議,主張自己遭曾女多次攻擊已經忍讓許久,出腳只是為了制止騷擾,屬正當防衛,且雙方都未受傷,不應認定為互毆。
新北地院審理此案,認定雖然73歲曾姓婦人多次以裝有金屬容器的提袋攻擊Fumi阿姨膝部,但當曾女第4次施暴時已遭Fumi阿姨左腳阻擋,對方並未再繼續動手,侵害已屬過去,而她接著又出腳踹人,不符合「現在不法侵害」的正當防衛要件。
法官考量Fumi阿姨為初犯,過往素行良好,案發後也坦承行為、未再滋擾,原裁罰6000元略嫌過重,最終改裁處4000元罰鍰,以維護公眾場所秩序與社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