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樓冠陞/綜合報導
2017年有1名陳姓女子與販毒的鄭姓男友人出現金錢糾紛,鄭男因為懷疑陳女洩密害他被警方逮捕,於是找友人設局約出陳女,想好好教訓她一頓,不過當雙方在車上發生肢體衝突時,陳女為求自保隨手拿起一旁的藍波刀朝對方狂砍,導致鄭男當場失血過多而死。一審法院認為陳女屬正當防衛判無罪,經上訴至高等法院二審,近日也再度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陳女與鄭男屬朋友關係,但2人具有金錢糾紛,鄭男懷疑陳女向警察告發他販毒一事,故在2017年7月透過友人設局約出陳女,但她在過程中察覺不妙,便趁鄭男在停車場廁所洗手時,趁機駕車逃離,不料卻被鄭男發現。
鄭男追上陳女後,手持鐵鎚跳上轎車引擎蓋,並從副駕駛座的車窗闖入車內,2人便展開激烈扭打,陳女因力氣不如對方,便拿起車內的藍波刀,朝鄭男的頸部、胸口猛砍,最終導致其出血過多而死,警方也依殺人罪將陳女法辦。

新北地院在一審期間,認定陳女屬於正當防衛,故判處無罪,但檢方不服決定上訴。不過陳女在二審時辯稱,事發前鄭男曾約她到汽車旅館,且用刀、汽油、椅子等工具傷害她,甚至強迫施打毒品,這才會基於本能反抗,故高等法院同樣認定陳女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判定檢方上訴無效,維持無罪判決,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