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櫃電腦設備廠協禧(3071)董座黃瑞益,涉嫌在公司買進庫藏股前,透過親友的帳戶一共15人,提前先買進自家股票,獲利達數百萬元,台北地檢署昨(30日)發動搜索,並約談黃瑞益及其他15人到案,凌晨檢方訊後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諭知黃男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協禧於2020年3月24日在董事會中通過買進庫藏股,預訂買回3000仟股,並轉讓給員工、激勵員工士氣,然而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董事長黃瑞益涉嫌透過親友偷偷買入公司股票,不法獲利達數百萬元。
檢察官葉詠嫻30日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兵分37路搜索黃男於協禧辦公室區域,及其住居所並約談黃男等15人到案,訊後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命黃男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至於與黃瑞益共謀的4名親友,則各以10萬元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