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國道1號五楊高架段9月30日晚間發生4車追撞車禍,1名58歲林姓婦人疑因錯過交流道,在車道間游移行駛釀禍,其中1輛遭撞車輛為漢翔公司董事長胡開宏座車,胡開宏本人逃過一劫,王姓司機不幸需截肢。
警方表示,這樁連環撞車禍發生在9月30日晚間8時許國道1號五楊高架南向51.5公里,當時33歲王姓男司機駕駛董事長座車,載著胡開宏從五楊高架路段的桃園機場系統交流道返回台中。
期間遇上前車58歲林姓婦人因錯過交流道而橫跨車道、慢速行駛在外側車道等狀況,王男車輛先是和後方賓士轎車發生事故,2輛車從外側車道撞到高乘載車道,此時王男下車要取後車廂的警示牌,怎料第3輛車將他撞倒在地,該車撞人後停在右側槽化線。
約莫5分鐘過後,第4輛車未注意到前方路況,於是再撞上王男駕駛的胡開宏座車。據了解,當時胡開宏站在車子前面,因他全程面向後方來車,所以第3輛、第4輛車追撞時,他得以幸運躲開。但其司機王男被撞,右腳開放性骨折,需進行截肢手術。
同時漢翔公司也在10月1日表示,董事長胡開宏安全無恙,公司整體營運不受影響,公司也將協助受傷同仁追究肇事責任,並妥善照護。
至於造成4車追撞的林姓女駕駛,在發生事故後駕車離開現場,國道警方10月1日凌晨通知林女到案說明。警方指出,林女涉及肇事逃逸、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應處6000元以上、6萬6000元以下罰鍰,另依該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吊扣林女牌照6個月,還需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警方呼籲,若民眾在國道發生車禍,如情況輕微,應儘速移至路肩,要擺放三角錐示警,且應全程「面向」來車。車輛先退至路肩後,沿著護欄行走100公尺,再到車道上放置警示牌,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