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毒駕不斷!三個月連奪新北2警性命 打擊毒品已成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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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喪屍煙彈」的新興毒品依托咪酯,造成多起毒駕及重大死傷事故,甚至導致昨日新北市警局所長遭毒駕拖撞而致死,引發各界關注。

30歲陳姓女駕駛疑持毒品,陳女拒檢並駕車拖行劉員撞擊護欄,送醫搶救後不幸身亡。(圖/翻攝畫面)

新興毒品依托咪酯自去年開始在國內流行,導致多起毒駕事件和重大傷亡。新北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在昨夜攔檢一輛違停車輛時,車上的女毒蟲突然加速逃逸,劉員被拖行並遭到兩次衝撞工地護欄,最終重傷不治。警方在1小時內逮捕了該名女毒蟲,並在她的包包中查獲了喪屍煙油和安非他命,目前不排除她開車當下有毒駕的可能性。

今年已有多起因喪屍菸彈而造成的死傷事故,7月13日,因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菸彈,黃姓男子逆向駕車撞死新北市三重的警員,引起司法單位對此類毒品的討論;9月16日,新竹虎林國中前,一名彭姓男子因吸食喪屍煙彈,駕車衝撞路人,造成1死6傷的慘劇。

新北市三重區28歲黃姓員警瑋因遭25歲黃男開賓士車毒駕逆向高速衝撞,結果傷重不治身亡,留下無業老父,月薪僅28K的妻子以及一名4歲幼兒。(圖/翻攝畫面)

衛生局表示,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屬於第3級毒品。原本是一種作用時間極短的靜脈注射麻醉藥物,主要用於全身麻醉的鎮靜劑,具有成癮性,卻被不肖份子將其混和化學原料,製成電子菸油,以電子菸方式施用。

吸食依托咪酯可能造成手抖、全身發抖、站不穩,甚至是永久性神經損害及呼吸中止等症狀。不法集團過去利用我國管制法令的漏洞,自國外進口依托咪酯,以電子菸形式吸引年輕人,聲稱可作為大麻的合法替代品,對社會治安和青少年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去年9月,新北市警方首次查獲的非法電子菸油中檢出依托咪酯成分,但因當時尚未列管,僅能依據《藥事法》處理。隨著查獲案件增多,法務部毒審會於今年6月決定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和異丙帕酯列為第三級毒品,並加快相關法制作業。8月5日,行政院正式公告將依托咪酯及其相關成分納入第三級毒品管制。

喪屍菸彈。(圖/刑事警察局提供)

對於吸食依托咪酯後駕車或造成他人傷亡的情況,將依據《刑法》處理。根據《刑法》第185之3條,毒駕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導致他人死亡,則可處3至10年有期徒刑,造成重傷者可處1至7年有期徒刑。打擊這類新興毒品已成為迫切的重要犯罪防治工作。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運輸或販賣第三級毒品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意圖販賣而持有者則可處3至10年有期徒刑。若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手段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則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轉讓或引誘他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的行為也將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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