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一名林姓男子以「魟魚老師」之名,負責帶一些幼童學習體操,未料今年9月被學生家長爆料,他會在營隊期間猥褻男童,甚至錄下他們的不雅影像觀看,新竹地檢署今(1日)偵結,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製造兒童性影像罪嫌起訴。
新竹地檢署。(圖/翻攝畫面)
新竹地檢署指出,林男在新竹縣某假日學校營隊擔任帶隊老師,負責照護、帶領兒童進行遊戲及住宿兒童保護之責,明知5名均為未滿14歲的兒童,竟分別基於強制猥褻之故意,利用兒童矇懂無知及對其之信任感、友好感與學校舉辦寒暑假夏令營前往帶隊之機會,違反幼童意願,撫摸對方的大腿、小腿、肚子、背部或以手指戳肛門、將生殖器磨蹭臀部、大腿至射精等強制猥褻行為,合計共11次。
不僅如此,去年12月某天,林男還在新竹市某大學宿舍交誼廳,利用教授體操正分腿動作時,趁機拍攝學生的不雅照片,私藏觀看,整起事件被家長爆料後展開調查。
如今地檢署偵查終結,被告林男遭依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之製造兒童性影像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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